泾阳县兴隆镇徐家山新增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泾自然资告字〔2026〕6号)
受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陕西省泾阳县徐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60-1000m)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场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兴隆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423583537781L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陕西省泾阳县徐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60-1000m)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兴隆镇
面积:0.4228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3842181.05 | 36553980.93 | ||
| 2 | 3842222.00 | 36554347.48 | ||
| 3 | 3842032.71 | 36554708.59 | ||
| 4 | 3841807.60 | 36554684.52 | ||
| 5 | 3841533.54 | 36554527.56 | ||
| 6 | 3841467.47 | 36554435.54 | ||
| 7 | 3841583.11 | 36554221.68 | ||
| 8 | 3841668.24 | 36553941.81 | ||
| * | 1060 | 1000 | 1 | 1 |
资源储量:3727.67万吨
开采标高: 1060.0米至 100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严格执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规定,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同时遵照《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提取、使用基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减少因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
拟出让年限:9.3年
起始价:4884.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984.0万元
缴纳时间:2026年08月02日
缴纳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8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泾阳县自然资源局或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 泾阳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泾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