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陇山镇陈贾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 公开出让公告

公告部门:通渭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日期:2026-03-27

通渭县陇山镇陈贾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 公开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通自然矿告字〔2026〕1号)

通自然矿告字[2026] 1号

一、出让人

名称:通渭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通渭县平襄镇西城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通渭县陇山镇陈贾村建筑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砂岩    

地理位置:通渭县陇山镇陈贾村一带

面积:0.358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3896821.40 35533068.87
2 3896821.36 35533368.14
3 3896703.39 35533235.42
4 3896675.68 35533221.02
5 3896669.80 35533231.08
6 3896388.26 35533122.64
7 3896252.33 35533169.49
8 3895844.81 35532883.49
9 3895831.66 35532849.74
10 3895832.56 35532729.96
11 3895793.43 35532585.69
12 3895766.79 35532466.34
13 3895725.68 35532436.00
14 3895695.71 35532426.21
15 3895614.82 35532088.82
16 3895775.33 35532048.46
17 3895984.18 35532803.07
18 3896176.99 35532926.66
19 3896309.14 35532742.44
20 3896532.97 35532897.63
21 3896789.01 35533046.66
22 3896821.40 35533068.87
* 1971 1785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503.6万立方米。 可采储量:402万立方米。 可利用资源量:381.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971.0米至 1785.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可利用资源量:381.9万立方米。 拟设开采标高:1971~1785m。 生产规模:40万m3/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后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方案,

拟出让年限:9.5年    

起始价:1722.37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 2、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凡被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因破坏环境、非法开采或对原矿山拒不履行开采治理义务而纳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建设与环境恢复治理相应的能力及采矿所需的机械设备或作业工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4月28日2026年05月14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网上免费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2026年04月27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通渭县采矿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 2、通渭县采矿权公开出让申请确认表; 3、通渭县采矿权公开出让竞买承诺书; 4、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价高者得

八、风险提示

矿业权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的风险,申请竞买人需认真评估,谨慎参拍,竞得后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得人不能继续开采的,政府不予补偿和退还已交纳的费用,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办理清场,做好矿区恢复治理工作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通渭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不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签订并执行有关文书,履行文件义务;或着延迟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费用,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不正当手段损害国家、社会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赔偿金不予退还,并要求竞得人按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即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通渭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对该矿区另行出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给出让人、代理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一、其他内容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通渭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矿区现状及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在通渭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通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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