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忻自然矿出告字〔2026〕0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交易细则》(晋自然资发[2024]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忻州市土地事务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定襄县河边镇山底村和继成村一带水泥用石灰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忻府区慕山路与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忻州市土地事务中心
场所:忻府区慕山路与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定襄县河边镇山底村和继成村一带水泥用石灰岩采矿权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水泥用粘土
地理位置:忻州市定襄县河边镇
面积:0.466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1 | 4270992.660 | 38426171.684 |
| 2 | 4270964.606 | 38426358.618 |
| 3 | 4270275.224 | 38427035.162 |
| 4 | 4269988.020 | 38427036.989 |
| 5 | 4269978.677 | 38426901.675 |
| 6 | 4270234.294 | 38426690.629 |
| 7 | 4270469.450 | 38426352.071 |
| 8 | 4270470.223 | 38426030.781 |
| 9 | 4270993.540 | 38425979.180 |
| * | 1110 | 1328 |
资源储量: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5046.2万吨、建筑用石料970.37万立方米(2590.2万吨)、熔剂用白云岩365.2万吨、黏土质水泥配料矿326.1万吨
开采标高: 1110.0米至 1328.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拟出让年限:20.0年
起始价:9645.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按照且只通过上列途径和方式,证实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即认定为符合本采矿权出让项目的竞买人资质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6月12日—2026年06月29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注册并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矿业权”模块下,通过采矿权出让项目的“出让文件”栏目,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地质资料包,其中有关地质资料涉密部分请意向竞买人依据相关规定到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查询(地址:忻府区慕山路与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2026年06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矿业权”模块下,对有意向的采矿权出让项目进行报名。 意向竞买人可在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的“交易指南-下载专区”模块下载、查阅《山西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依据其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报名材料和网上交易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名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格式见附件2); (4)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质条件中第(三)、(四)、(五)、(六)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上传全部申请报名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上传,上传后仅可修改一次,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收上传材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保证金等经济风险。 (二)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均基于现阶段的认识,可能与实际开采客观存在误差,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储量和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对此,出让人、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出让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三)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申请报名材料及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竞得人在开展开采过程中,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矿区周边的铁路、公路、村庄、能源设施等进行避让,知晓并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风险。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地、河道、文物、电网、管线等相关规定,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上述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地址:忻府区慕山路与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角;联系电话:0350-8652523。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的,均视为违约,出让人保留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未按时签署出让合同、未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未办理采矿登记致使出让不能继续的竞得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请联系定襄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牛永 13835010666 (三)竞得人在报名参与竞买至完成矿业权登记和许可前,不得变更公司名称、法人及股权结构。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本项目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熔剂用白云岩及黏土质水泥配料矿,本次一并出让,勘查程度达到详查。 (六)《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须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期或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七)本次出让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八)咨询电话:0350—8652588 (九)监督投诉电话:0350-8652523 (十)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山西省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忻州市土地事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