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别迭里南砂石土集中开采区2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

公告部门:乌什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日期:2026-05-14

乌什县别迭里南砂石土集中开采区2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
(公告文号:乌自然资公字〔2026〕1号)

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乌什县别迭里南砂石土集中开采区2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为依法依规实施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按照矿业权公开出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让人

名称:乌什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场所: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乌什县别迭里南砂石土集中开采区2号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东经78°44′46.54″,北纬41°09′12.08″

面积:0.1998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557578.484 26562515.056
2 4558033.489 26562360.249
3 4558135.493 26562682.120
4 4557739.995 26562989.686
* 2164 2147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 102.8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164.0米至 2147.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执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执行

拟出让年限:4.8年    

起始价:124.37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银行出具不低于150万元的资金证明。 (三)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证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四)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七)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6月16日2026年06月30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线上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2026年06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办事→公共资源交易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矿权交易栏目,点击电子竞价公告,选择需要的标的物,上传公告中所要求的相关附件。202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11:00登录平台进行竞价。具体网络技术操作联系文后技术人员,具体操作手册见《阿克苏公共资源矿权竞买人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资金证明; 7.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证明; 8.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9.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按照收费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文件明确的,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四)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1.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2.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s://www.mnr.gov.cn/ 3.乌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s.gov.cn/



本公告在乌什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乌什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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